来源:半岛综合官网登录 发布时间:2024-07-24 15:51:32
1.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段时间内只限一些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3.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方针是积极防范、重点突出、依法管理,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规划利用。(√)
6.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很严重的损害。(√)
7.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8.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到了损害。(√)
10.涉密岗位根据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分为核心(绝密级)、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三个等级。(√)
11.核心涉密岗位是指产生、管理、掌握或者经常处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事项的工作岗位。(√)
12.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合法接触、知悉、管理和掌握国家秘密的人员。(√)
15.经审查合格,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须按规定签订保密责任书或承担对应的保密责任。(√)
16.涉密人员在岗期间,保密工作机构应当会同人事部门、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对其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考核,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不适合继续在涉密岗位工作的应当及时调离涉密岗位。(√)
17.涉密人员与境外人员通婚或者接受境外机构、组织资助的应当向单位报告。(√)
18.涉密人员本人或者直系亲属获得境外永久居留权以及取得外国国籍的应当向单位报告。(√)
19.涉密人员因私出境应经所在单位同意,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保密审批手续。(√)
22.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后,就不再对本人在原涉密岗位上知悉的国家秘密事项承担保密义务。(x)
23.涉密人员脱密期满后,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仍然要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
24.对出境后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密人员,不得批准出境。(√)
28.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依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
29.定密工作是指对机关、单位业务活动中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及时、准确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对国家秘密载体作出标志,及时通知应当知悉的机关、单位和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全过程管理的活动。(√)
30.一个人在涉密工作岗位上工作年限越长,知道国家秘密就越多,因此,应该依据个人在涉密岗位的工作年限确定涉密等级。(x)
34.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密件的,应当对各独立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的最低密级和最短保密期限作出标志。(x)
35.摘录、引用密件中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37.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5年。(x)
39.保密期限需要缩短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决定。(√)
40.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决定。(√)
46.制作涉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并编排序号。(√)
47.纸介质涉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部文印室或委托保密工作机构定点的单位制作。(x)
48.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使用电子方法排版印制或打印国家秘密载体的,复制完成后其磁盘内的秘密载体内容可以自行删除。(x)
50.传递涉密载体应当密封包装,封装涉密载体的信封或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51.传递涉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指派专人传递,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渠道传递。(√)
55.单位收到绝密级秘密载体后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
56.单位内部复制涉密载体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复制机密级以上涉密载体须经部门或单位领导批准,加盖复制戳记,视同原件管理,并进行登记。(√)
57.因公出差,且两人同行,可以携带密件到购物、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x)
58.阅读、承办、使用密件,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59.传阅秘密公文的人员很多,逐人逐份登记很麻烦,有时候可以不登记,收回时自己在文件登记本上画个勾就可以了。(x)
60.某领导携带涉密U盘参加行业工作会,会议要求报书面材料,因时间紧急,该领导使用涉密U盘连接营业性场所计算机打印了机密级汇报资料,作删除处理。(x)
61.某单位进行文件汇编工作时,少量摘抄了某涉密文件,经办人员认为该文件汇编册不涉密,可不标注密级。(x)
62.个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应交本单位文秘部门登记、管理。(√)
63.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应当随时掌握涉密载体的去向。(√)
64.传达国家秘密事项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应当事先声明。(√)
71.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不得进入购物、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
74.绝密级涉密载体必须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密码保险柜中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75.销毁磁介质、光盘等涉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确保信息无法还原。(√)
76.在未解密的情况下,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技术成果可以申请公开专利或者由保密专利转为公开专利。(x)
77.公开报道、出版或个人接受采访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外交、科技、军事方面内容的,不用事先经过审批。 (x )
78.工作中经常处理、产生、知悉和掌握绝密级事项的人员,应当被确定为核心涉密人员。(√)
79.机关、单位每年应当定期对当年所存涉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向保密工作机构报告。(√)
80.销毁纸介质涉密载体应当采用焚毁、化浆等方法处理,使用碎纸机销毁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碎纸机,送造纸厂销毁的应当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造纸厂销毁,并由销毁单位两人以上押运、监销。(√)
83.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由各机关、单位确定,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或备案。(√)
86.涉密场所禁止使用无绳电话和普通手机,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功能的设备。(√)
91.不得将自己使用和保管的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擅自交给他人使用。(√)
93.在保密通信技术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允许在单位内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中传递国家秘密。(x)
95.涉密存储介质经文件删除并格式化处理后,仍不得作为非密介质使用。(√)
96.利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远程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必须采用密码保护措施,禁止密明混用。(√)
98.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蓝牙、红外和无线.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应当拆除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 (√)
100.无线联网功能硬件模块无法拆除的计算机禁止作为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服务器、用户终端使用。(√)
102.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未经国家指定的专业销密点销密,不得自行淘汰处理。(√)
103.在涉密场所使用的与国际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网络连接的计算机不得安装视频、音频等输入装置。(√)
106.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使用私人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但要与国际互联网断开连接,待处理完涉密信息后可与互联网连接。(x)
107.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国际互联网网络主页、电子公开栏、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张贴、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108.为节约开支,可以将淘汰的涉密计算机交本单位非涉密部门使用。(x)
109.涉密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110.国家秘密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处理、存储、传递,但可以在单位内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递。(x)
111.在对外经济合作中,凡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未经保密审查和批准,一律不得对外提供。(√)
112.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急需提供国家秘密事项的,可以先提供,后补办手续。(x)
113.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特殊情况需要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
115.未经批准,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到重要涉密场所进行采访、照相、录像等活动。(√)
117.报告泄密事件应当包括被泄露国家秘密的内容、密级、数量及其载体形式、事件发现经过、责任人基本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
118.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国际互联网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应予立案。(√)
12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121.以窃取、刺探、收买的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都应当依据《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22.发生泄密事件的机关、单位不及时上报或隐匿不报的,视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有关人员或领导人的责任。(√)
123.未经相关保密工作部门批准,不得向境外邮寄密品、密件或随身携带密品、密件出境。(√)
124.对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不只是对涉密人员上岗前的保密审查和培训,还应包括在岗、离岗保密管理。(√)
126.某涉密人员认为由其使用和管理的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大量秘密级信息和一份机密级信息,该介质应当定为秘密级载体。(x)
128.为保证自己使用的涉密计算机不受到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的攻击,小王经常使用自己的U盘升级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样本库。(x)
129.涉密会议正在进行,麦克风出现问题,服务人员马上取来一只无线麦克风,使会议继续进行。(x)
二、判断题(对下列各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1.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3.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方针是积极防范、重点突出、依法管理,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6.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7.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8.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10.涉密岗位根据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分为核心(绝密级)、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三个等级。(√)
11.核心涉密岗位是指产生、管理、掌握或者经常处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事项的工作岗位。(√)
12.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合法接触、知悉、管理和掌握国家秘密的人员。(√)
15.经审查合格,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须按规定签订保密责任书或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16.涉密人员在岗期间,保密工作机构应当会同人事部门、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考核,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不适合继续在涉密岗位工作的应当及时调离涉密岗位。(√)
17.涉密人员与境外人员通婚或者接受境外机构、组织资助的应当向单位报告。(√)
18.涉密人员本人或者直系亲属获得境外永久居留权以及取得外国国籍的应当向单位报告。(√)
19.涉密人员因私出境应经所在单位同意,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密审批手续。(√)
22.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后,就不再对本人在原涉密岗位上知悉的国家秘密事项承担保密义务。(x)
23.涉密人员脱密期满后,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仍然要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
24.对出境后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密人员,不得批准出境。(√)
28.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
29.定密工作是指对机关、单位业务活动中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及时、准确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对国家秘密载体作出标志,及时通知应当知悉的机关、单位和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全过程管理的活动。(√)
30.一个人在涉密工作岗位上工作年限越长,知道国家秘密就越多,因此,应当根据自己在涉密岗位的工作年限确定涉密等级。(x)
34.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密件的,应当对各独立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的最低密级和最短保密期限作出标志。(x)
35.摘录、引用密件中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37.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5年。(x)
39.保密期限需要缩短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决定。(√)
40.保密期限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决定。(√)
46.制作涉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并编排序号。(√)
47.纸介质涉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部文印室或委托保密工作机构定点的单位制作。(x)
48.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使用电子方法排版印制或打印国家秘密载体的,复制完成后其磁盘内的秘密载体内容能自行删除。(x)
50.传递涉密载体应当密封包装,封装涉密载体的信封或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公司名称。(√)
51.传递涉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指派专人传递,不可以通过普通邮政渠道传递。(√)
55.单位收到绝密级秘密载体后应当依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
56.单位内部复制涉密载体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复制机密级以上涉密载体须经部门或单位领导批准,加盖复制戳记,视同原件管理,并进行登记。(√)
57.因公出差,且两人同行,可以携带密件到购物、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x)
58.阅读、承办、使用密件,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59.传阅秘密公文的人员很多,逐人逐份登记很麻烦,有时候可以不登记,收回时自己在文件登记本上画个勾就可以了。(x)
60.某领导携带涉密U盘参加行业工作会,会议要求报书面材料,因时间紧急,该领导使用涉密U盘连接营业性场所计算机打印了机密级汇报资料,作删除处理。(x)
61.某单位做文件汇编工作时,少量摘抄了某涉密文件,经办人员认为该文件汇编册不涉密,可不标注密级。(x)
62.个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应交本单位文秘部门登记、管理。(√)
63.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应当随时掌握涉密载体的去向。(√)
64.传达国家秘密事项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应当事先声明。(√)
71.因工作需要贴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不得进入购物、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
74.绝密级涉密载体必须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密码保险柜中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75.销毁磁介质、光盘等涉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确保信息无法还原。(√)
76.在未解密的情况下,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技术成果能申请公开专利或者由保密专利转为公开专利。(x)
77.公开报道、出版或个人接受媒体采访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外交、科技、军事方面内容的,不用事先经过审批。 (x )
78.工作中经常处理、产生、知悉和掌握绝密级事项的人员,应当被确定为核心涉密人员。(√)
79.机关、单位每年应当定期对当年所存涉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察觉缺陷的应当及时向保密工作机构报告。(√)
80.销毁纸介质涉密载体应当采用焚毁、化浆等方法处理,使用碎纸机销毁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碎纸机,送造纸厂销毁的应当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造纸厂销毁,并由销毁单位两人以上押运、监销。(√)
83.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由各机关、单位确定,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或备案。(√)
86.涉密场所禁止使用无绳电话和普通手机,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功能的设备。(√)
91.不得将自己使用和保管的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擅自交给他人使用。(√)
93.在保密通信技术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允许在单位内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中传递国家秘密。(x)
95.涉密存储介质经文件删除并格式化处理后,仍不得作为非密介质使用。(√)
96.利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远程传输国家秘密信息,一定要采用密码保护的方法,禁止密明混用。(√)
98.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蓝牙、红外和无线.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应当拆除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 (√)
100.无线联网功能硬件模块无法拆除的计算机禁止作为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服务器、用户终端使用。(√)
102.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未经国家指定的专业销密点销密,不得自行淘汰处理。(√)
103.在涉密场所使用的与国际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网络连接的计算机不得安装视频、音频等输入装置。(√)
106.确因工作需要,能够正常的使用私人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但要与国际互联网断开连接,待处理完涉密信息后可与互联网连接。(x)
107.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国际互联网网络主页、电子公开栏、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张贴、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108.为节约开支,可以将淘汰的涉密计算机交本单位非涉密部门使用。(x)
109.涉密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110.国家秘密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处理、存储、传递,但可以在单位内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递。(x)
111.在对外经济合作中,凡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未经保密审查和批准,一律不得对外提供。(√)
112.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急需提供国家秘密事项的,可以先提供,后补办手续。(x)
113.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特殊情况需要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
115.未经批准,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到重要涉密场所进行采访、照相、录像等活动。(√)
117.报告泄密事件应当包括被泄露国家秘密的内容、密级、数量及其载体形式、事件发现经过、责任人基本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
118.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国际互联网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应予立案。(√)
12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121.以窃取、刺探、收买的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都应当依据《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22.发生泄密事件的机关、单位不及时上报或隐匿不报的,视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有关人员或领导人的责任。(√)
123.未经相关保密工作部门批准,不得向境外邮寄密品、密件或贴身携带密品、密件出境。(√)
124.对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不只是对涉密人员上岗前的保密审查和培训,还应包括在岗、离岗保密管理。(√)
126.某涉密人员认为由其使用和管理的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大量秘密级信息和一份机密级信息,该介质应当定为秘密级载体。(x)
128.为保证自身使用的涉密计算机不受到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的攻击,小王常常使用自己的U盘升级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样本库。(x)
129.涉密会议正在进行,麦克风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服务人员马上取来一只无线麦克风,使会议接着来进行。(x)